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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通过查阅《目录》获取所需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的网址为 www.zjsme.gov.cn 。 本机关还将采用信息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不超过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 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分析或者作其它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 :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296号,邮编310006,咨询电话:0571-85165730。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先填写《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申请实行实名制。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本人(含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效身份证件, 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本机关暂不直接受理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信函、电话等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受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可延期答复(延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但需告知申请人理由。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浙江省监察厅投诉。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0571-87057277,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一号楼,邮政编码:310025。 浙江省监察厅联系电话:96178,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547号,邮政编码:310007 。 (二)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浙江省人民政府,联系电话:87052472,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二号楼,邮政编码:310025。 浙江省乡镇企业局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OO八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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