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简介
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是经浙江省经贸委和浙江省民政厅批准,由省内蓄电池生产企业、蓄电池工程配套公司等53家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2005年1月25日在浙江长兴正式成立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协会的组织机构:协会聘请国家轻工业联总会副会长张善梅、浙江省人大副主任叶荣宝、李志雄三人为名誉会长;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王敬忠、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沈金虎、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庆忠等为高级顾问;选举浙江天能国际集团公司董事长张天任为协会首任会长,许仁贤等9人为副理事长,姚令春为协会秘书长。
协会的任务:
协会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工作精神,结合蓄电池行业的现状,以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任务,努力为浙江省蓄电池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提升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全力推进我省蓄电池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浙江省全面打造国际一流的蓄电池产业基地而发挥积极有效地作用,努力把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建设成为倍受会员企业信赖的行业社团组织.
1、代表行业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传达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并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同时开展市场调研和预测,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为会员开拓市场并建立平等有序竞争的外部环境。
3、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起草、制定、修订本行业的有关质量、技术、管理等标准和规范,推进会员单位贯彻实施。
4、协助政府推行产业经济政策和法令,为政府加强行业规划的指导,做好基础工作。
5、组织建立本协会的生产技术和经济统计,开展对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做好本行业的统计工作。
6、推介会员单位和同行业加强交流和合作,搭建协会会员单位交流合作的平台,达到团结协作,资源共享。
7、组织本行业产品和技术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展览会。
8、承办政府和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宜。
协会的宗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代表和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在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倡导行业自律和法纪观念,恪守“以人为本,诚信为先”的理念,努力维护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在政府和会员之间积极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全心全意为蓄电池行业和会员单位服务,为浙江蓄电池产业有序、健康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协会地址:浙江省长兴经济开发区经一路
邮编:313100 电话:0572-6128628 6128567
传真:0572-6128567 E-mail:zjpba@126.com